長興:公告本公司對子公司「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釋股作業及放棄參與其現金增資計畫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1 18:27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3/11
2.公司名稱:長興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為配合子公司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廣精機
公司」)營運發展、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及符合申請股票上
市法令規定,於長廣精機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前,本公司對其持股需
降至70%以下,且長廣精機公司上市掛牌時,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所
有子公司,以及前開公司之董事、監察人、代表人,暨持有前開
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10%之股東,與其關係人總計持有長廣精機
公司之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掛牌時已發行股數之70%。所規劃未來
申請股票上市之股權分散,擬在維持本公司對長廣精機公司直接或
間接持股不低於50%之情形下,於長廣精機公司申請上市前,本公
司得依下列方式一次或分次辦理持有長廣精機公司股份釋股及放棄
認購全部或部份股份作業:
1.放棄認購長廣精機公司現金增資
(1)長廣精機公司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應不低於長廣精機公司決議現金
增資之董事會前,長廣精機公司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之財務報表每股淨值,但如長廣精機公司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者,除不低於前述之淨值外,另應依當時市價議定之。考量
長廣精機公司營運發展、吸引及留任專業人才以提高經營績效之目
的,除依法保留現金增資股數10%~15%由長廣精機公司及符合一定
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外,本公司得放棄認購長廣精機
公司現金增資之股份,並促請長廣精機公司在放棄認購股數內以洽
特定人認購之方式,對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提出認購要約;其
中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係指可認購長廣精機公司現金增資股份時
,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且依其所
載持股數按比例計算認購股數;如本公司股東有放棄認購長廣精機
公司現金增資股份認購要約時,則促請長廣精機公司在本公司股東
放棄認購股數內,對本公司暨關係企業之員工及對長廣精機公司營
運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為原則,提出認購
要約。長廣精機公司董事會應依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情形,訂定現
金增資發行價格計算書、特定人之洽定及作業時程等事宜,並委
請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2)長廣精機公司如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與相關法令規定,於辦
理上市前現金增資時,除依法保留現金增資股數10~15%由長廣精機
公司及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外,應全數委
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
2.處分持有長廣精機公司之股份
本公司處分長廣精機公司股份之價格應不低於本公司決議處分長日
興公司股份之董事會前,長廣精機公司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每股淨值,但如該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
賣者,除不低於前述之淨值外,另應依當時市價議定之。本公司
處分長廣精機公司股份之交易相對人,應優先以本公司符合資格之
股東為主;其中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係指處分長廣精機公司股份
時,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認購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且
依其所載持股數按比例計算得認購股數;如本公司股東無意願認
購長廣精機公司股份時,則由本公司在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股數內
,對本公司暨關係企業之員工及對長廣精機公司營運發展有助益之
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為原則,提出認購要約。本公司董
事會應依市場狀況及長廣精機公司營運情形,訂定處分價格、股數
、特定人之洽定及作業時程等事宜,並委請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
理性意見書,並按本公司當時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
理。
二、未來長廣精機公司申請登錄興櫃或上市相關作業所需釋股,本
公司應依相關法令及上市相關規範提撥股票供證券承銷商認購及
辦理過額配售等作業程序,提撥股數與價格除依前述相關規定辦
理外,依當時市場狀況以及長廣精機公司營運情形與證券承銷商共
同議定之。
6.因應措施:
上述釋股作業及放棄認購現金增資之作業原則,擬提請股東會
討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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