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寶:依公司法369條之8第一項規定通知已取得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1 15:59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3/11
2.公司名稱: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11年2月14日至111年3月7日止,以公開收購方式
取得普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達公司)已發行普通股共計11,768,199股,
約占普達公司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所示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為110年3月15日)已發行股份總數21,000,000股之 56.04%股權,
已超過普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上述交易於111年3月11日完成交割,
並依據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以書面通知普達公司。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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