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泰:關於本公司董事長個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審判決結果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03 17:49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個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金上重訴字第9號
4.事實發生日:111/03/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因不服台灣桃園
地方法院之第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2年,故提起上訴;現由台灣高等法院宣判第二
審判決結果為有期徒刑6年8個月,將委由律師依法提出上訴。
6.處理過程:本件為本公司董事長個人之行為與本公司無關。
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皆正常。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未造成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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