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麗-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甲種特別股定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07 16:55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0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甲種特別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特定人及經
110年8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應募人暨110年11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
新增應募人募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11,33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35,000,000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本次為第一次私募甲種特別股11,33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甲種特別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理論價格之
八成且不低於股票面額為訂定依據,理論價格係考量發行條件之各項權利選定適當計價
模型所計算之有價證券價格,該模型應整體涵蓋並同時考量發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權
利;如有未能納入模型中考量之權利,該未考量之權利應自發行條件中剔除。
依據該計算標準,
(1)本公司擬以111年2月7日為本次私募特別股之定價基準日。依據元衡財金科技有限公
司出具之專家報告,本次私募甲種特別股之理論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4.17元至25.16元。
(2)本次私募甲種特別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9.50元,不低於理論價格區間下限之八
成。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及依據110年股東常會所
決議訂價成數範圍,同時參酌本公司經營績效、最近期淨值及市場股價等因素後決定,
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整合集團資源、企業重組及長期
業務發展等需求(包括但不限於轉投資及充實營運資金等用途)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現金增資募集之可行性,為避免影響本公司正常營運,擬
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以期順利募集所需資金,達到強化財務結構
之目的,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02/07
11.參考價格:不適用,理論價格下限為每股新台幣24.1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9.5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甲種特別股,悉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
定之情形外及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函釋規定,自本公司交付私募甲種特別股之日起二年後
次日起,得轉換為私募普通股,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
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之次日起,授權董事會依當時狀況及相關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取
具核發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私募甲種特別股自交付日起算滿二年之次日起,除本公司股份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甲
種特別股股東得以一股特別股轉換一股普通股。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1)特別股未轉換為普通股:不適用。
(2)特別股全數轉換為普通股:對普通股股權可能稀釋約16.52%。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1年2月7日至111年2月21日。
(2)本次私募發行新股事宜,如法令有所變動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
因客觀環境改變而需要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後為之,並代表本公司
簽署相關之契約與文件及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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