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上: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27 18:40
壹、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3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 額新台幣300,000仟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1月18日金管證發 字第110037931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證交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 甲種特別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至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營: 1.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3.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4.F116010照相器材批發業 5.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6.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7.F401010國際貿易業 8.F401030製造輸出業 9.I501010產品設計業 10.I601010租賃業 1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12.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3.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4.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5.F113020電器批發業 16.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17.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18.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19.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20.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21.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9號7樓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證期局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 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76年02月26日;最近一次 修訂於中華民國110年08月04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5,000,000仟元,分為 50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 並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部分得為特別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4,284,964,730元,分為428,496,47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 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3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 發行價為新台幣45元,發行總金額為新台幣1,350,000仟元。 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 新股10%,計3,0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3,000仟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 公開承銷。其餘80%,計24,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新股56.00979591股。原股東持有股 份按比例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原股 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之。 3.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1) 到期日:本公司甲種特別股無到期日,甲種特別股股東不得要求本 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但本公司得於發行屆滿五年之次日起 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之特別股。未收回之甲種 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若當年度本公司決 議發放股息,截至收回日應發放之股息,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 算。 (2) 股息:甲種特別股年利率4.5%(五年期IRS利率0.87%+固定加碼利 率3.63%),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五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五 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重設。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 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五年期IRS為利率重設定 價基準日台北金融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s) 「TAIFXIRS」與「COSMOS3」五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 算術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本 公司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3) 股息發放: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依董事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 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 之發放,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 (4) 本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並彌補歷年虧損後,應先依 章程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其次再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規定提 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得優先分派甲種特別股股 息。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 (5) 本公司對甲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 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甲種特別股股息或其他必要考量,得經董 事會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不構成違約事由。 (6) 甲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決議不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 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7) 超額股利分配:甲種特別股股東除依本項第(2)~(3)款所述之股息 外,不得參與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 派。 (8) 剩餘財產分配:甲種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 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之各種特別股股東受償順序相同, 均次於一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分派當時已發行流通在外特別股股 份按發行價格計算之數額為限。 (9) 表決權及選舉權:甲種特別股股東於本公司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 權,但於甲種特別股股東會及對甲種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不利事項 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10)轉換普通股:甲種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11)甲種特別股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於發行期間,除彌補虧損外不得 撥充資本。 (12)本公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甲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 同之新股優先認股權。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4,584,964,730元,分為普通股428,496,473股,甲種特別股30,000,000 股,每股面額均為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十一、主辦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採無實體發 行)。 十三、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十四、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 1. 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1/02/17~111/02/23 2. 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1/02/24~111/03/01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 十六、股款存儲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分行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1. 陳列處所:除依規定函送主管機關外,另放置於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以供查閱。 2. 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3. 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 下載或親赴前述陳列處所。 十八、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另 行公告現金增資基準日,發行日定義為增資基準日,增資股票俟承奉 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方式發放,股票上市日期將 另行公告。 參、茲訂定111年02月16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11年02月12日起至111年02月 1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1年02 月11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02月1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 資訊觀測站查證。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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