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麒:公告本公司處分不動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19 17:51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新莊區中環路二段222號及230號之土地及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1/1/19~111/1/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二戶二車建物面積共計213.96平方公尺,折合約64.72坪(含2車位);
每坪單位價格:建物約新台幣460,000元、車位售價1,600,00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2,98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楊將;實質關係人。
楊軍;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公司銷售需求,售關係人亦符合市場價格且可去化餘屋數量並增加營業獲利。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400萬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約定收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成屋銷售增加營業獲利。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月1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月1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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