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磊:董事會調整分割系統事業群之營業範圍、價值及分割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2-22 14:55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0/09/01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原110年09月01日董事會決議將「系統事業群」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
債及營業)分割予新設後100%持股之既存子公司「光磊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
受,本次分割之營業價值為新台幤200,000,000元,並由新公司發行新股予本公司
作為對價,分割基準日暫定為110年12月30日。
2.前述事宜,已經本公司110年10月21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相關營業之
範圍、金額(包含資產及負債與營業)、換股比例、作業時程,及本分割案之其他
相關事宜或未盡事宜,由本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之人與新公司有權決策單位協
議另訂之。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考量「系統事業群」部分產品涉有製程驗證等事宜,經本公司110年12月22日董事會
決議,調整不列入本次分割範圍。調整後本次分割之營業價值仍為新台幣200,000,0
00元,係以經會計師核閱110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為依據,評估截至110年9月30日止,
惟實際金額仍以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準。配合上述調整作業,本次分割基準日
展延至111年1月28日。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次係分割予新設後100%持股之既存子公司,相關營運、業務皆正常運作,對公司
財務業務均不受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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