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華: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三季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查核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19 10:38
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0/11/12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前言
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昇華集團」) 民國110年9月30日及
109年9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0年及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民國
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
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
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
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五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
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
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
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
「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昇華集團民國110年及109年9月30日之財務
狀況,暨民國110年及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1月1日至9月30日之財務績效及現
金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所述,昇華集團截至民國110年及109年9月30日之現金及約
當現金期末餘額分別為新台幣311仟元及1,537仟元,本期較去年同期減少約80%,
昇華集團雖於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一 (四)及(五)敘明所欲採取之對策,惟繼續經
營能力仍存有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核閱結論。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卓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曾友龍金管政審字第1050334552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葉璨增金管政審字第1070332599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0/11/12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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