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創: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加註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11 16:37
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0/11/1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前言
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與民國一一○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合併綜合
損益表,暨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
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
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
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
務報告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
告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五號「
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
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
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
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二(二)所述,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
民國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之待彌補虧損為958,610千元,已達實收資本額
二分之一。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階層所採行之改善財務及
降低虧損對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二)之說明,惟能否繼續經營
須視未來能否改善經營結果或是獲得足夠財務支援。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核
閱結論。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
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誠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
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績效,以及民
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其他事項
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九年第三季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由
其他會計師核閱,並於民國一○九年十一月十日出具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在
案。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馬施云大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郭思琪 金管證審字第1040019693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羅玟忻 金管證審字第1080335064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0/11/11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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