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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23825號函暨 本公司107年度員工認股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辦理,經洽請櫃檯買賣中心同意, 自110年10月26日起上櫃買賣。 貳、本公司於110年10月20日首次受理員工行使認股權轉換,本次無實體發行普通股10,5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40.1元,共計新台幣421,050元。 參、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肆、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伍、本公司將於110年10月26日,直接劃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陸、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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