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增資新股普通股股票發放及上市暨新股權利證書終止上市買賣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0-02 15:41
增資新股普通股股票發放及上市暨新股權利證書終止上市買賣日期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九日 (九0)積電字 0397 號 一、 本公司九十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一、七九0、三三三、六九四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0元,計新台幣一七、九0三、三三六、九四0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91)台財證(一)第一二八九四八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並奉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園商字第0九一00一六三七三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 前項增資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以新股權利證書上市買賣。 三、 前項增資新股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九十一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二)正式上市買賣,原新股權利證書亦同時終止上市。 四、 茲將上市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上市股票:普通股一六、八三二、五五三、0五一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0元,共計新台幣一六八、三二五、五三0、五一0元。 (二)本次增資上市股票:普通股一、七九0、三三三、六九四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0元,共計新台幣一七、九0三、三三六、九四0元。 (三)增資新股之 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股票簽證機構:慶豐商業銀行信託部。 (五)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361-3033)。 五、 本次增資新股訂於九十一年八月十三日開始發放,股東原選擇領取現股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號錯誤致未以「新股權利證書」方式劃撥之各股東,請憑本公司寄發之『領取單』,於九十一年八月十三日起,親臨(或郵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領取現股。 另股東於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採用「帳簿劃撥」方式,將「新股權利證書」劃撥入集保帳戶且尚未出售之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台灣證 券集中保管(股)公司自動於九十一年八月十三日將「新股權利證書」換發為普通股股票。 六、 除發函與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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