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9-15 11:41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9/1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4.除權(息)交易日:110/10/07
5.最後過戶日:110/10/1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0/12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0/16
8.除權(息)基準日:110/10/16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現金股利預計於110年11月9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或郵費由
股東現金股利中扣除。若遇天災等因素放假,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發放。
最後過戶日110/10/11因適逢星期假日,故提前至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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