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驊投控: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8-19 15:40
一、本公司於民國110年07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發行總面額新臺幣1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148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H201010一般投資業 2.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63號12樓。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十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76年1月15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109年5月27日。 (六)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整;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347,522,300元,已發行股份134,752,230股(尚未變更登記股數:7,516,3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七)本次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條件如下: 1.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40元。 2.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0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交法第28-1條規定提撥10%計1,000,000股辦理公開承銷,其餘之80%計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隻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4.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須調整時,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細節。 (八)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447,522,300元,分為144,752,2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增資計畫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本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股款代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十二)專戶存儲價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 (十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0/09/09~110/09/13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0/9/14~110/9/15 (十四)主辦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s://mops.twse.com.tw)。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上市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 三、茲訂定110年9月3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10年8月30日起至110年9月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0年08月29日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民國110年08月2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8月27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8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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