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貝德: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24 13:4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史勇信董事、魏宏泰董事、余明珊董事、吳明錦董事、施光訓獨立董事、李柏磊
獨立董事、黃金貞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結果達法定通過數
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黃金貞獨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昆山吉的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玉山鎮城北水秀路32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企業管理、投資管理、市場營銷策劃及文化用品、
教育器材之產品銷售與聲樂、樂器、美術、舞蹈、棋藝類藝術培訓。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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