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17
2.公司名稱:同致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法人指出,近期新增中國最大自主品牌、上汽通用五菱的客戶,可望增添
後期營運動能,預估今、明年EPS分別有9.07元、13.49元,並預估2017年EPS將能繼續
提升至16.71元,…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澄清104年12月17日經濟日報C9版面之報導。
8.因應措施:針對媒體報導內容:
(1)媒體報載”近期新增中國最大自主品牌、上汽通用五菱的客戶”,本公司係取得
上汽通用五菱汽車某車款倒車雷達之承製權,特此澄清說明。
(2)媒體報載”預估今、明年EPS分別有9.07元、13.49元,並預估2017年EPS將能繼續
提升至16.71元”,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所提相關財務數字係為法人
預估值,特此澄清說明。
(3)有關公司財務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