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馬-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2021年股東常會事宜(誤植更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5-17 17:40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3樓 億光大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2020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202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2020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修訂報告。
(5)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修訂報告。
(6)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2020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2020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辦法」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0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9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2021年
04月16日起至2021年0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請於2021年04月
2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
:總公司:台北辦公室: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337號12樓D室。以上所述若尚
有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2) 3月30日公告之承認事項第1案及討論事項第1案係誤植,茲更正如下:
原公告內容: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更正公告內容: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2020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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