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上:公告本公司辦理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4-15 16:40
壹、本公司110年03月0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仟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500,000仟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 年04月01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606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 下: 一、公司名稱:至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營: 1.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3.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4.F116010照相器材批發業 5.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6.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7.F401010國際貿易業 8.F401030製造輸出業 9.I501010產品設計業 10.I601010租賃業 1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12.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3.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4.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5.F113020電器批發業 16.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17.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18.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19.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20.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21.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9號7樓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證期局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 任。 六、訂立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76年02月26日;最近一次修 訂於中華民國109年06月24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5,000,000仟元,分為 50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784,964,730 元,分為378,496,47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 發行股份、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整,發行總額為新台幣500,000仟元。 2. 發行條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 行新股10%,計5,0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5,000仟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 開承銷。其餘80%,計40,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新股105.68130181股。原股東持有股份按 比例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自停過日前五日起至停過日前一日止,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 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承購之。 3. 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2元整。 4.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 同。 5. 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 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4,284,964,730元,分為普通股428,496,47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 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畫:償還借款。 十一、主辦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 十四、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 1. 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0/05/03~110/05/07 2. 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0/05/10~110/05/12 3. 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110/05/10~110/06/11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十六、股款存儲機構:臺灣銀行/和平分行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1. 陳列處所:除依規定函送主管機關外,另放置於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以供查閱。 2. 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3. 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下 載或親赴前述陳列處所。 十八、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 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 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 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 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 參、茲訂定110年04月28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10年04月24日起至110年04月 2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0年04 月23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辦理過戶手續,掛 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04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 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 測站查證。 伍、本公司11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預計於除息基準日後收足股款,故新股權 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但無權參與109年度現金股利之分派。 陸、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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