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麒: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07 11:52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4/06
2.公司名稱:力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力麒表示,易福去年已獲利,未來將加大股權至50%,取得經營主導權。
易福目前為管理股票,預計今年重新申請上市。
7.發生緣由:104年4月6日經濟日報C5版報導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報導係為媒體法人自行臆測,特此澄清。
本公司各項資訊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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