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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新銀行開放30年賠付1.7兆代價 今年邁入新金融時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2-18 12:44

1991 年台灣開放新銀行設立,市場百花齊放但也衍生不少亂象,回顧銀行業過去 30 年的震盪歷程,《財訊》報導指出三大現象,包括大者恆大、國退民進及金融監理漸趨正軌。新銀行開放後,政府總計處理 56 家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而為了處理這些金融機構與兩次金融改革,至少付出 1.7 兆元的代價。

開放新銀行絕對是當時的大事,1989 年大修銀行法,開放利率自由化,並允許民間新設銀行,開啟台灣金融新頁,但新銀行家數過多必然導致殺價競爭、獲利降低,加上股市房市崩跌,基層金融首當其衝,先是彰化四信爆出擠兌,再擴展到農漁會,後來新銀行經營不善者也受到重擊。

本土金融風暴更暴露台灣政商權貴「家庫通銀行金庫」的陋習行徑。當年黑金政治猖獗,有用自家企業掏空自家銀行,如中興銀行王玉雲、中華銀行王又曾、萬泰銀行許勝發都被大股東掏空;也有裡應外合,如立法院長劉松藩協助台中商銀董事長曾正仁超貸等政商聯手掏空銀行情事。

這十年間,整體銀行界累計 4000 多億元呆帳,一開始只能由公股行庫和中央存保苦吞,直至 2001 年成立金融重建基金,總計處理 56 家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總賠付金額達 2892 億台幣;同時,成立保險安定基金,處理問題人壽與產險公司。央行前副總裁、現金融研訓院榮譽顧問許嘉棟感嘆,「開放惡果還是由全民埋單」。

為解決亂象,台灣金融進入整頓期,當時本國銀行已增至 53 家,因此,2001 年啟動一次金改,目標是在 2 年內將金融機構壞帳比率降到 5% 以下,同時通過「金融六法」,開放成立金控。據統計,一次金改政府與企業挹注近 1.4 兆元,對於打銷呆帳、降低逾放比有絕對助益。金管會成立後,也在跌跌撞撞中建立了金融紀律與文化。

根據《財訊》報導,2004 年政府啟動二次金改,目標為金控減半,但牽涉利益龐大,導致當中政商勾結的層級和金額反而更勝以往,二次金改弊案涉及總統和多家金控家族,引爆社會輿論撻伐;加上 2005 年雙卡風暴,2008 年政黨再次輪替與金融海嘯等種種政經情勢驟變的影響下,最後金控減半目標未達成。

《財訊》報導指出,歷經 30 年大變化後,台灣金融又迎來了新變局,傳統零售金融勢微,今年樂天國際商銀、連線銀行、將來銀行 3 家純網銀陸續開業上路,預示著台灣金融已經進入一個截然不同以往的新時代,明日的金融,勢必走向技術創新驅動的永續金融與數位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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