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公告募集及交付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九年度第二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12-29 19:00
依據: 一、本公司民國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第五屆第七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證櫃債字第10900147001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以下同)參拾伍億元整,分為甲券及乙券共二券。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貳拾貳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壹拾參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三、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息方式: 1.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43%;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58%。 2.計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1.期限:本公司債甲券發行期限為五年期、乙券發行期限為七年期。 2.還本方式:本公司債甲券五年期及乙券七年期,均為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1. 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營業收入、資本市場工具、貨幣市場工具、發行公司債或銀行借款支應。並依代理還本付息合約之規定,於還本付息日前一個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分公司以備兌付到期本金、利息。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借款。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台幣25,500,000仟元(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共計新台幣20,500,000仟元)。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09年9月30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台幣(以下同)30,0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實收資本額26,105,110,560元整,分為2,610,511,056股。(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台幣(以下同)30,0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實收資本額26,104,626,560元整,分為2,610,462,656股。)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新台幣194,699,707仟元(截至民國109年9月30日止之合併財報數)。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簽證機構:不適用。 二十、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分公司代理還本付息事宜。 二十一、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自民國110年1月8日交付。 二十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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