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鼎: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補充代收銀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12-29 17:00
壹、依據 一、本公司民國109年11月11日之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9年12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70011號函。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一項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 貳、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聚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種類: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三、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金額:新台幣360,000千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整。 四、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0%。 五、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 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六、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1.籌資計畫: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營運或籌 資活動項下所產生之資金支應。 2.保管方法:本公司債因未設立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 七、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用於投資聚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支應其收購Henkel US Operations Cor poration之金屬散熱基板及線路板產品事業部門全部資產及業務所需款項及充實其營運資金。 八、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不適用。 九、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 金額101%發行。 十、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 公司章程所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1,000,000,000元整,分為100,000,000股(其中保留新臺幣50,000,000元供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800,018,380元整,分為80,001,83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十一、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餘額:2,104,828仟元 十二、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三、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凱基商業銀行 十四、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凱基商業銀行城東分行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4號 十五、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七、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八、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九、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之附件 二十、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一、董事會之議事錄: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之「陸、重要決議、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二十二、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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