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崴:公告本公司發行一○九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7-22 15:40
依據: 一、本公司109年3月31日董事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業經呈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7月22日證櫃債字第 1090008627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三、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四、依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告事項: 1、公司名稱:正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36億元整,每張 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3、公司債之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65%。 4、公司債之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到期一次還本。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本公司自有資金、銀行借款、貨幣市 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銀行借款。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台幣30億元。 8、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9、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09年3月31日止,本公司核 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55億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512,326,940股,已發行股份 金額為新臺幣5,123,269仟元。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109年3月31日 止,該項餘額為新臺幣25,723,905仟元整。 11、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12、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 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 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 同意承認,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 13、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14、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及約定事項: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 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15、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16、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國農業 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聯合保證銀行,依簽訂之 聯合委任保證合約及履行公司債保證義務合約提供保證。 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20、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 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21、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09年7月29日開始募集及完成募集發 行,債券並於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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