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紓困 金管會射四箭助攻銀行資本需求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0-05-26 20:17
為了鼓勵本國銀行更積極紓困,金管會今 (26) 日宣布,參考各國監理機構發布的暫行措施,將祭出四大監理寬容措施,包括:巴賽爾資本協定三(Basel III)延後至 2023 年實施、風險權數 LTV 法延後至 2021 年 6 月上路、系統性重要銀行 (D-SIBs) 內部管理資本增提 2% 延後一年實施、紓困授信放款採預期信用損失評估處理原則,以釋放銀行的資本需求與內部資源的暫時措施。
金管會表示,因應新冠疫情對於經濟與金融市場的影響,各國政府已採行相關財政與貨幣政策等紓困措施,亦陸續發布與銀行業資本計提相關的暫行措施,使銀行能投入資源更有意願且更有能力在擴大資產負債的情況下,對企業及個人持續提供授信。
金管會銀行局長邱淑貞表示,為進一步促使本國銀行能積極參與各項紓困政策,持續發揮金融中介功能,金管會在參考各國監理機關措施,評估我國銀行業經營狀況,並衡平紓困及維持金融韌性考量下,採取 4 項措施如下:
一、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 (BCBS) 於今年 3 月 27 日宣布延後一年,自 2023 年實施 2017 年 12 月所發布的 Basel III 最終改革文件相關資本計提規定,包括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市場風險及作業風險架構等。
邱淑貞表示,鑑於 Basel III 最終改革文件的資本計提將提高銀行所需資本且較為複雜,延後實施一年,可賦予銀行人力資源及釋出銀行資本的效果,以支應配合辦理紓困並持續對市場提供信用。金管會將配合 BCBS 就疫情的相關因應措施,調整我國有關 Basel III 最終改革文件的實施期程,同步延後一年自 2023 年為目標與國際同步接軌。
二、有關 Basel III 最終改革文件對於「以住宅用不動產為擔保的暴險」,是採用貸放餘額對抵押不動產貸放價值的比率適用不同之風險權數 (LTV 法),考量 LTV 法更能精確衡量暴險,金管會原規劃於今年第三季實施,但現在也同步延後一年至 2021 年 6 月實施,並會在今年下半年公布相關規範,預計實施後可增加 1 到 2 個百分比的資本適足率。
三、國內 5 家「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大到不能倒的銀行),原本依規定,必須增提的內部管理資本 2%,將延後一年實施,也就是改為自 2021 年至 2024 年分四年提列完成,且經營危機應變措施的時程,亦延後到 2021 年 8 月底前申報。
四、紓困放款授信資產的預期信用損失(ECL)評估處理原則。對於採取政府保證或協處方案的紓困放款等授信資產應評估 ECL。ECL 處理原則包括經政府保證、支持的紓困放款不必然發生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ECL 的評估要考量過去、現在情況、未來經濟情勢的合理可佐證預測,並針對長期經濟預測給予適當的權數等原則。
邱淑貞表示,截至今年年 3 月底,本國銀行平均資本適足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普通股權益比率分別為 14.28%、12.23% 及 11.39%,資本適足性仍穩健,金管會在兼顧風險及振興紓困措施之前提下,採取上述銀行業審慎監理措施,採行釋放銀行的資本需求與內部資源的暫時措施,使銀行得藉以因應疫情,持續對市場提供信用、發揮金融中介功能,金管會同時將持續督促本國銀行落實風險管理,以維持金融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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