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票: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董事會議決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44款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8/11/19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陳中和、吳文雅;本公司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本公司「擬承租其他處所做為總公司辦公場所」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獨立董事-陳中和:1.租金費用比原來高。
2.對營業沒有助益。
3.以購買800坪,資金成本以0.8%計算.購置辦公室比租的有益。
獨立董事-吳文雅:1.屋齡老舊(32年)。
2.以本公司總公司102名員工規模,租用三個樓層,
不利管理、業務之聯繫與協調。
3.租金成本負擔仍高於可續租之目前承租地點(王道商銀大樓)。
4.目前並無搬遷辦公室之緊迫性及必要性。
6.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決議:未通過,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投票表決,三票表示贊成,八票表示反對。
表示贊成獨立董事意見如下:
獨立董事-蘇安偉:租金尚屬合理,地點適中、交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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