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和:公告本公司為關係企業因業務需要,擬將應收帳款轉資金貸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1-11 16:4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8/11/11
2.公司名稱:昶和纖維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為昶和紹興業務需要,擬將應收帳款新台幣14,042仟元轉為
資金貸與,授權董事長全權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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