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寶國際:收到對品庠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嘉豪生技有限公司章家豪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藥證移轉和解筆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1-01 16:49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星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第
二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
4.事實發生日:108/11/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向品庠公司及嘉豪公司購買
藥證,自藥證買賣契約簽署完成迄今未見有任何移轉藥證之
動作。故向二家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藥證移轉。
6.處理過程:對品庠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嘉豪生技有限公
司章家豪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藥證移轉。達成和解。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主要為確保公司權益
並無太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已收到和解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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