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風: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等訴訟案更一審判決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0-18 17:40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總經理張峰豪,財務主管陳青妙小姐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金上重更(一)字第10號
4.事實發生日:108/11/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就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本公司董事長張峰豪先生,
財務主管陳青妙小姐違反證券交易法等而起訴乙案,更一審判決有罪.
6.處理過程:已委任律師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此事件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皆無任何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任律師處理,提請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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