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聯合:本公司購置陽光假期飯店不動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0-08 16:40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屏東縣恆春鎮恒公路1178、1180號建物及土地全部
2.事實發生日:108/7/23~108/9/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建物面積:7208.72平方公尺
交易總金額:25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陽光假期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參考市價並經雙方議價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誠立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05,905,972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俊宏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5)台內估字第00027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經營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該交易案已於108年9月26日中止委託並未成交,且於108年10月1前收回洽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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