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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證券督導不週 金管會開鍘240萬、嚴懲董總8人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19-09-24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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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證券督導不週 子公司投資獨身貴族慘賠 金管會開鍘240萬、嚴懲董總8人。(鉅亨網資料照)

德信證券子公司德信冠群創投投資獨身貴族等三家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涉督導不周,另自營投資未落實內控制度相關措施,已違反證券管理法令,金管會今 (24) 日對德信證券開罰 240 萬元,並解除前董事長林冠百、現任總經理廖鴻輝等八人職務,其中,林冠百 3 年內不得重回證券圈。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德信證券未督促子公司德信創投訂定內部控制制度,也沒訂定及執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辦法,德信創投也未依德信證券內部規定及相關法規進行投資。

加上德信證券去 (2018) 年對德信創投監理的查核報告查核不確實,未按月取得德信創投財務資料、法令遵循單位未督導德信創投洽其審閱股權轉讓合約等書件。

在德信創投投資獨身貴族等 3 家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時,德信證券更遲延向金管會申報。且德信證券自營部投資有價證券的買賣分析及虧損控管作業流於形式。

蔡麗玲表示,上述缺失都顯示母公司德信證券涉督導不周,另自營投資未落實內控制度相關措施,已違反證券管理法令。

因此,金管會決議對德信證券處罰鍰 240 萬元,並解除行為時董事長林冠百、吳姓董事職務,其中,林冠百雖然已在今年 2 月離職,但這次解職命令,也命令他 3 年不得重回證券圈。

蔡麗玲表示,因董事長、董事被解職,被處分後,德信證券六個不得申請下列案件:(1) 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2) 增設分支機構。(3) 轉投資國內、外及大陸地區證券、期貨、金融及其他事業。(4) 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5) 擔任 ETF 流動量提供者。(6) 合併。

其他人員方面,命令德信證券停止總經理廖鴻輝、前內部稽核張姓主管六個月業務執行,停止前法令遵循蔣姓主管四個月業務執行。以及命令德信證券停止前自營部樓姓主管及雷姓業務人員一個月業務執行、停止陳姓業務人員二個月業務執行。

此外,金管會還要求,在會計師出具對於內控制度的設計及執行有效性的審查意見前,公司不得增加對子公司的轉投資、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子公司德信創投及德信冠群創投管理顧問公司也不得增加投資。同時,限期請德信證券提出改善計畫及時程,並提報股東會討論,以維護股東權益,以及請德信證券獨立董事切實依法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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