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茂:公告本公司一○八年現金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8-20 14:40
一、本公司於108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87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經經濟部108年8月7日經授商字第108011033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8年8月15日臺證上一字第1080014677號函准予辦理。 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2.各種機械零件之裝配、買賣、技術移轉等業務。 3.各式半導體整流器之製造加工裝配買賣進出口業務。 4.有關前項電子用之樹脂及塗料之買賣進出口業務。 5.一般精密電子材料及零組件之製造加工裝配買賣進出口業務。 6.有關前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及代理國內外廠商電子產品銷售業務。 7.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普通股369,794,363股,計新台幣 3,697,943,63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北路24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75年4月23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8年6月13日。 (七)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及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36,979,4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69,794,360元。 2.減資比率:10%。 3.銷除股份: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100股(即每仟股換發9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按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新台幣10元認購之。 4.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八)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28,149,270元,分為332,814,92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減少資本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四、減資換發新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108年9月12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自108年9月16日起至108年9月22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08年9月17日。 (四)停止辦理舊股票過戶自108年9月18日起至108年9月22日止。 (五)減資換發基準日為108年9月22日。 (六)開始換發新股票及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預訂為民國108年9月23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8年9月30日。 五、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辦理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稅單或集保股票交付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辦理過戶後換發。 (四)原存放於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換發手續。 (五)換發地點: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相關規定辦理。 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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