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三天內連開9張罰單 重罰9家銀行5300萬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8-01 19:06
金管會再度對銀行開罰,今 (1) 日宣布,台北富邦銀行與第一銀行因違反洗錢防制規定,分別對兩家銀行開罰 600 萬元、200 萬元,短短三天已對 9 家銀行重罰 5300 萬元。
金管會本週二才對理專涉嫌挪用客戶資金的 7 家銀行,重罰 4500 萬元,今天則對違反洗錢防制法的北富銀與一銀開罰。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戶時,客戶短期內密集開立數個帳戶,或留存相同通訊地址,但銀行卻沒有確實了解原因,並進行風險評估。
莊琇媛指出,該案因涉及戶數較多,非屬個案缺失,顯示銀行並未確實執行洗錢防制內控制度,因此依法處 600 萬罰鍰,並予以糾正。
至於一銀則委由保全公司向客戶收取現金款項,並將超過 50 萬元的交易款項,以保全公司名義匯款,由於一銀並未確認交易人身份、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金管會依違反洗錢防制相關規定,處以 200 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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