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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OBU實質受益人未來恐變嚴 顧立雄:研議不再以持股25%為標準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8-11-1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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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U實質受益人未來恐變嚴,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將研議實質受益人是否以持股25%為認定標準。(鉅亨網記者郭幸宜攝)

APG(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第三輪相互評鑑初步結果出爐,評審團認為,我國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OBU) 查核機制不足,尤其是「實質受益人」還不夠透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對此表示,金管會將研議實質受益人認定標準,未來可能不再以持股 25% 作為認定標準。

顧立雄今 (19) 日出席「107 年度金融資訊系統年會暨成果發表會」,會後受訪針對此次 APG 對台灣金融業的缺失進行說明。他說,此次 APG 對台灣金融業在洗錢防制主要提出 3 項缺失,包括:一、對於 OBU 查核機制不夠深入、二、對於「實質受益人」認定門檻過高,三、洗防法裁罰上限 1,000 萬元,金額過輕,恐不具嚇阻作用。

由於金管會為因應洗錢防制,去年起要求銀行須嚴審 OBU 帳戶,不少 OBU 帳戶更因此被迫關閉,但 APG 評審團仍認為,我國的 OBU 查核機制不夠深化,因此引起市場揣測,金管會是否將再次清查銀行的 OBU 帳戶

顧立雄對此回應,APG 認為,境外金融一直都是高風險部分,因此評鑑團認為,銀行除要深化 OBU 查核機制外,還要進行「風險體檢」。

在實質受益人認定部分,顧立雄表示,目前金融機構對於實質受益人認定主要是以股權比例多寡微認定標準,但這不見得符合 APG 對於實質受益人的認定標準,因此關於實質受益人部分,金管會將研議對於實質受益人的認定標準,「持股不到 25%,不見得就不是實質受益人」,因此未來可能傾向不再以持股 25% 作為判定標準。

另外,對於洗防的裁罰金額過輕,顧立雄回應,洗錢防制法約束對象涵蓋金融業與非金融業,在金融業部分,金管會已修正銀行法,將金融業的最高罰金提高至 5,000 萬元,目前已經送交立法院審議,對於裁罰部分也會再與法務部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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