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富銀兩分行傳出監守自盜A錢 金管會開罰400萬元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8-10-25 18:57
富邦金 (2881-TW) 旗下台北富邦銀行傳出有 2 分行行員監守自盜,分別為北投分行前行員、安和分行前理專,挪用客戶款項,金管會今 (25) 日依法處北富銀 400 萬元罰鍰及糾正處分,並命令銀行解除這兩名人員職務。
金管會表示,北富銀北投分行一名 26 歲游姓前行員,利用分行外部收件,客戶告知密碼及交付存摺之便,私自以空白取款憑條執行交易後,銷毀傳票,或利用客戶臨櫃交易時,盜蓋客戶印鑑在空白取款憑條,並以話術使客戶再次輸入密碼,或受理代收費用及稅款時未立即鍵機等方式,挪用客戶款項。
這名游姓行員從 2016 年 9 月到 2017 年 8 月,犯案長達 1 年,共 16 名客戶受害,挪用款項高達 400 多萬。
金管會表示,北投分行一案顯示銀行未落實管理客戶未領回存摺,主管未確實檢核行員送交單據是否已依作業程序辦理,及未能警覺傳票登載異狀、未落實會計覆核作業,及未妥善保管印鑑等缺失,致發生舞弊案件。
而安和分行一名女性前理專,未依內部規定,持有客戶密碼,並代客戶臨櫃取款後,交付不實款項給客戶;另外,櫃員未依內部規定在客戶視線所及之處清點並交付款項,使得該理專藉機可以交付不實款項給客戶,涉案時間也是長達一年,受害客戶一位,被挪用 100 多萬元。
金管會則表示,此案是銀行未妥適建立行外收件人員與櫃員的分工制度,及傳票覆核控管機制,且受理代收費用,未建立由系統產出繳費證明的流程,及未控管櫃員收款章戳等缺失,致發生舞弊案件。
金管會並表示,考量銀行已積極辦理調查,及就缺失事項為適當處置,且兩行員家屬都拿錢出來賠客戶了,因此依法處北富銀 400 萬元罰鍰及糾正處分,並命令銀行解除這兩名人員職務。
銀行局統計,這是今年第 2 家銀行發生行員監守自盜事件,今年 2 月花旗銀行信義分行前行員,私下保管客戶空白單據、自製不實對帳單給客戶,涉及金額至少達 74.4 萬美元 (約 2232 萬新台幣),當時銀行局對花旗銀行開罰 6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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