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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股轉公司集中回應新三板公司摘牌五大熱點問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7-11 20:23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係統公司(下稱“全國股轉公司”)近日發佈信息,新三板市場103家未披露2017年年報的掛牌公司將被強製摘牌。

其中61家9日起已摘牌,剩餘42家在所涉及的違規及其他待核實事項處理完畢後,也將被強摘。

日前,有報道稱新三板迎來“摘牌潮”,61家被強製摘牌的企業多為“自願”摘牌或“協商”摘牌。也有報道稱,73家公司“壓哨”披露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的年報,成功實現了“保牌”。

新三板是否存在“協商”摘牌的情況?被強製摘牌的公司質地如何?掛牌公司“坐等摘牌”是否可行?如何看待新三板市場的摘牌現象?全國股轉公司對不履行年報披露義務的掛牌公司持什麽態度?如何看待和處理年報被出具“非標”意見的“保牌”公司?

全國股轉公司新聞發言人今日就這一係列熱點問題接受了上海證券報記者的獨家專訪。

【熱點問題一】新三板市場103家未披露2017年年報的掛牌公司將被強製摘牌。這其中是否存在全國股轉公司與違規公司事先“商量”、“協商”摘牌的情況?

全國股轉公司新聞發言人:

全國股轉公司依規對103家未披露2017年年報的掛牌公司實施強製摘牌,不存在與其“協商”摘牌的情況。

此前,我們已經公開發佈信息,103家未在今年6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年報的掛牌公司將分批被強製摘牌。其中61家7月9日起已被強製摘牌,剩餘42家在所涉及的違規及其他待核實事項處理完畢後,也將被終止掛牌。

掛牌公司依法依規披露年度報告是其最基本的義務,掛牌公司如果不履行這項義務,就將觸發摘牌條件,全國股轉公司也會隨即啓動強製摘牌程序。市場監管絕不允許“討價還價”,也不存在“討價還價”的空間。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係統業務規則(試行)》(下稱《業務規則》)明確規定,掛牌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内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且自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内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的,全國股轉公司將終止其股票掛牌。

掛牌公司應於每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報。對於未披露年報的掛牌公司,全國股轉公司均會對相關責任主體及時採取自律監管措施,對6月30日仍未披露年報的掛牌公司,將堅決實施強製摘牌。

【熱點問題二】有觀點認為,這103家被強製摘牌的企業中,屬於“自願”摘牌的不在少數,對這種觀點中所說的“坐等摘牌”現象您怎麽看?

全國股轉公司新聞發言人:

《業務規則》)對新三板掛牌公司因信息披露違規而觸發摘牌條件的情況作出了明確規定。實踐中,掛票公司摘牌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因為不披露年報、半年報而被強製摘牌;二是依據實際經營發展需要,主動提出終止掛牌申請。

對所謂“坐等摘牌”的現象,我們認為,掛牌公司基於自身發展戰略考慮、履行内部決策程序選擇主動摘牌的渠道是順暢的,併不影響企業後續正常的經營發展。

強製摘牌意味著已經不符合持續掛牌條件,部分企業還伴隨有違法違規行為。“強製摘牌”是市場的強製出清。誠信經營、規範經營的企業不會選擇對信譽有損的、違反市場規則的方式被強製摘牌。

【熱點問題三】此次103家被強摘的新三板公司質地如何?

全國股轉公司新聞發言人:

掛牌公司是公眾公司,依法依規披露年度報告、向投資者告知企業經營狀況是其最基本的義務。不披露年報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嚴重的失信行為,應當受到譴責。對這些公司予以強製摘牌,是踐行規則監管的需要,也是市場通行的慣例。

從監管檔案和以往財務數據看,一些被強製摘牌的公司存在不少問題。

截至6月30日未披露2017年年報的103家企業中,有6家已被正式立案調查,31家存在其他違規待處理事項,49家企業存在持續經營能力不足、業績大幅下滑、連續虧損的情形。其餘17家公司中,有10家公司現金週轉困難,存在公司或實際控製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實際控製人股權被大比例質押凍結的問題,一部分企業的實際控製人甚至已經失聯。

已披露的年度數據顯示,以上提到業績大幅下滑甚至虧損的企業中,虧損額最大的達到8817萬元,營業收入同比降幅最大的達到87%。

根據我們對103家企業2017年半年報數據的統計分析(由於未披露2017年年報,半年報為可查詢的最近一期財務報告),這些公司的資產規模、利潤水平明顯低於新三板掛牌公司平均水準。其平均資產負債率達73%,部分企業負債率超過100%,平均經營性現金流為-960萬元,平均淨利潤為-384萬元。

對這些公司依規堅決予以強製摘牌,是正常的“市場出清”,有利於進一步改善和提升新三板整體市場運行質量。

【熱點問題四】對於年報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的新三板掛牌公司,全國股轉公司將如何處理?

全國股轉公司新聞發言人:

新三板掛牌公司披露的年報必須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若掛牌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全國股轉公司將及時對其股票轉讓實行風險警示,即標識ST。

全國股轉公司對掛牌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未按期披露年報的行為,已及時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併將其全部納入重點審查範圍,若在後續審查中發現其他違規行為,將進一步採取相應的自律監管措施。對於主辦券商因事前審查時間限製無法充分審查的,全國股轉公司已要求主辦券商在公司披露後及時補充審核,履行督導職責。

我們也註意到,有市場人士提出,財務報表連續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質量無法得到保障,不宜繼續掛牌。就此,全國股轉公司將在摘牌細則製定完善的過程中予以考慮。

【熱點問題五】您如何看待新三板市場的摘牌現象?

全國股轉公司新聞發言人:

資本市場能進能退、有進有退,是正常現象,也是市場化的表現。從國際市場看,紐交所、納斯達克等成熟資本市場每年均保持著較高的退市比率。

對於新三板市場而言,隨著市場功能的不斷完善和監管的持續加強,企業的進入或退出將是一種常態。

全國股轉公司秉持市場化發展理念,一直緻力於建立優勝劣汰、進退有序的市場秩序。對於因自身發展需要主動摘牌的企業,全國股轉公司會調研分析其離場原因,梳理研究其合理訴求,以增強下一步新三板深化改革的針對性;對於違法違規觸發摘牌條件的掛牌公司,全國股轉公司堅持“零容忍”併堅決予以強製摘牌,以淨化市場環境,促進新三板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來源:上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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