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陽光電: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逾期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6-29 14: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6/29
2.公司名稱:昇陽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400312681號函辦理,
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新能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改善計畫,
並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及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截至5月底止新能光電仍積欠本公司資金貸與本息201,934仟元
及應收款209,074仟元,合計411,008仟元,提供之擔保品為乙
批機器設備及本票乙紙,本公司為加強債權擔保,已要求該公
司增提擔保品,目前已取得二筆專利質權登記,經第三方鑑價
公司鑑價,價值為27,617仟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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