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1 16:50
住建部網站消息,日前,住建部、財政部、央行和公安部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購併舉住房製度的精神,規範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要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合理確定併及時調整。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併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各地要按照上述要求,於2018年6月底前完成當地政策的規範調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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