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普:本公司106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三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7 16: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7
2.公司名稱:愛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已於106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106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5,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106年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650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依本公司107年3月16日董事會決議實際發行股數為45,000股,並授權董事長決定
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日(增資基準日)為107年3月28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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