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醫藥:本公司接獲FDA 2月15日會議之記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1 01:40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0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FDA 2月15日會議之記錄
6.因應措施:
藥華醫藥所委託之CRO公司(PSI USA)轉傳上個月與FDA面對面開會的會議紀錄。
會議紀錄和當場所討論的內容是一致的。在會議中,藥華醫藥向FDA提出有關
Ropeg(P1101)在美國進行真性紅血球增生症(PV)第一線用藥的臨床試驗之相
關事項。
會中藥華醫藥向FDA在座官員做了以下說明:藥華醫藥提出以 PROUD/CONTI
是為一個完整性的(integrated)臨床試驗,並將依此一試驗數據撰寫一完整
臨床研究報告(integrated CSR)呈送FDA審閱報告。其中,第12個月的數據會
以期中報告(interim report)的方式做呈現,而以第21至第24個月期間的數據
將做為臨床試驗為主要療效指標(primary endpoint)並顯示Ropeg和HU相比達
優越性(superiority)。
在簡報報告中,藥華醫藥表示PROUD/CONTI臨床試驗顯示出Ropeg 較佳且持續的
臨床優越性。根據藥華醫藥所委外的CRO公司所做的分析顯示,Ropeg持續性的
完全血液反應率(durable CHR)達標(p = 0.0126)。此外,根據長期追蹤的
臨床試驗結果更觀察到Ropeg對於調節JAK2突變的等位基因負擔(allele burden)
的優越性。在整個24個月的治療中也顯示出Ropeg 優越於市面上的傳統干擾素或
長效PEG長效型干擾素的安全性。
在與FDA的會議中,大家針對藥華醫藥所提出了主要議題進入深入討論:
議題一:有關受試者的納入/排除條件(inclusion/exclusion criteria)
(附註:藥華醫藥所提出的納入/排除條件係依據PROUD/CONTI 的臨床
試驗設計)是否可以接受做為註冊用的第三期臨床試驗設計?
FDA同意納入/排除條件。(附註: FDA已經接受並了解,早期的PV病患很少有脾臟
腫大的現象。)
議題二:此試驗設計是否可被接受,並做為註冊用的第三期臨床試驗
(Pivotal Study)?
FDA表示可以接受HU為主要的對照藥,但對於那些只需要放血或阿斯匹靈的年輕
病患群組,希望能有更明確的說明。(附註:藥華醫藥對此將會提供相關文獻)
議題三:以第21月至及第24個月的完全血液反應率(durable CHR)加上臨床用
藥期間,脾臟沒有增大(以觸摸方式評估)做為主要療效指標。
FDA希望藥華醫藥提供相關文獻說明這兩個時間點是否恰當,FDA 同意用觸摸方
式評估脾臟是否腫大,但對那些脾臟腫大的病患,FDA希望藥華醫藥提供測量的
方法。(附註:上述有關脾臟腫大部分,是非常大的突破,事實上與會成員代表
也把 PROUD/CONTI 所呈現的數據向 FDA 進行說明的。)
會後藥華醫藥已開始積極著手 PROUD/CONTI 試驗的臨床研究報告(Integrated
CSR),並計劃在未來幾個月內送進FDA以為諮詢Pre-BLA Meeting之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
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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