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行李處理系統」案,本公司與荷蘭商范德蘭德工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共同投標,今獲決標公告正式得標。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6/11/2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業主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履約起迄日期106/11/23-109/09/30 (預估)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荷蘭商范德蘭德工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共同投標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
公司「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行李處理系統」案,今獲決標公告正式得標,
23.7億元)與46.09%((約新台幣20億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財務方面:對於本公司未來營收有正面之影響。
業務方面:有助於相關業務之爭取。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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