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惠:公告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事項變動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及「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事項要點」辦理申報。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申報事項要點公告如下: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清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22,262,787股。 二.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姓名:林秀枝 單獨取得。 2.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2,500,000股 本次申報時持有股份總數:2,500,000股,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1.23% 三.取得之股數、日期及方式:取得2,500,000股、106/11/20、辦理減資。 四.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五.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六.資金來源明細:未變動。 七.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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