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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林實:代子公司高昕實業(股)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08 17:00


第二條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6/11/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以下簡稱高林)

高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以下簡稱高昕)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高昕為高林轉投資持股達100%之被投資公司。

雙方依企業購併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對股東權益無影響。

7.併購目的:

簡化投資架構。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提昇營運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訂為106年11月30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高林持有高昕100%之股份,故無訂定換股比例之需要,

亦不需要因合併發行新股,合併後,高昕之資產、負債

及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基準日起由高林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出口貿易及零售

高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成衣進出口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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