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聖:有關本公司對PCT INTERNATIONAL, INC.提起民事訴訟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31 19:00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PCT INTERNATIONAL, INC.。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美國亞利桑那聯邦地區法院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ARIZONA)。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CV-16-00508-PHX-NVW
4.事實發生日:106/08/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為追討PCT INTERNATIONAL, INC.(下稱PCT公司)前積欠本公司之貨款,向美國
管轄法院提起本件民事訴訟,今獲得即決判決,美國管轄法院判命PCT公司應給付本公
金9,462,884.09元)自判決日(美國時間106/8/30)起至實際清償日止,按年息1.23%計算
之利息,另,亦判命PCT公司應賠償本公司因此所支出之律師費。PCT公司仍可在本判決
日14日內提起上訴。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持續委請律師注意PCT公司是否有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前開金額以往年度業已提列足額備抵;判決確定後,本公司即可依判決內容對PCT公司
進行強制執行程序。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營收創高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