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失業勞工子女大專就學補助增加2千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29 15:31
自 106 學年度起,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子女就讀大專院校補助增加 2 千元。圖為彰化縣就業博覽會。(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8.5)
勞動部 29 日表示,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之子女就學負擔,自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提高就讀大專校院者之就學補助金額 2,000 元。
勞動部指出,自 92 年開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針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者,提供就學補助,補助金額從 4,000 元至 2 萬元不等。有鑑於就讀大專校院所需費用較高,為了減輕失業勞工經濟壓力,使其能專心謀職,勞動部自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提高就讀大專校院者之就學補助金額,無論公、私立每名提高補助金額 2,000 元,即私立大專校院補助自 2 萬元提高至 2 萬 2 千元、公立大專校院自 1 萬元提高至 1 萬 2 千元;高中職部分,補助額度不變。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者(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 2 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 2 成。
以同時有 2 名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每名子女可獲得 22,000 元再加 2 成的補助,合計 52,800 元。
勞動部表示,預定 9 月 11 日開始受理申請,10 月 13 日截止收件。凡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 1 個月以上(即 106 年 8 月 12 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其與配偶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 148 萬元以下,且至 106 年 9 月 11 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
另勞動部特別提醒,失業勞工之子女若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則不得再申請本就學補助。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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