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王富美鑫撤返台第一上市申請
鉅亨網記者李宜儒 台北 2017-08-14 18:43
越南最大台商富美鑫亞洲控股 (5545-TW) 返台第一上市案一波三折,日前證交所要求該公司應針對原始股東中央投資公司取得無不當取得財產證明文件,富美鑫亞洲控股今 (14) 日宣布,考量整體環境,撤回股票回台第一上市申請案。
之前傳出富美鑫亞洲控股申請上市受阻,證交所對此指出,考量該公司原始股東中央投資公司身分,基於保護投資人權益考量,由已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是政黨附屬組織,雖然股權移轉給公司其他股東,但若掛牌遭黨產會追查,恐衝擊股價,因此才延宕上市申請,要求公司在 3 個月內取得無不當取得財產證明文件後再議。
證交所表示,富美鑫是去年 8 月 10 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公布實施後,首件涉及該條例上市申請案,證交所稟持公平、公正、公開態度溝通,也將充分說明全案立場及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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