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納4周工時 農委會:持續協助米穀業納入責任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25 17:06
勞動部在今(25)日正式公告指定「農、林、漁、牧業」未來將適用《勞基法》第 30 條之 1 規定的「四周彈性工時」行業。不過針對中華民國米穀商業同業公會向勞動部提出「稻穀檢驗收購」及「烘乾」等職業應納入《勞基法》 84 條之 1 (俗稱責任制) 仍未有結論。農委會表示,將持續向勞動部協商,以爭取業者在農忙時期能夠配合農民採收時間進行工作。
根據米穀公會向勞動部提出申請資料,碾米業中的「稻穀檢驗收購」、「烘乾」作業都是季節性工作,且須具備專業技能,無法以臨時工取代。加上稻穀收穫結束就面臨失業問題,雇工困難,硬性規定例假、休假徒增業者困擾,因此希望納入責任制。
勞動部在上月 22 日預告將農林漁牧業納入彈性最高的「四周彈性工時」,納入後最長可讓勞工連上 24 天班不違法,預估多達 27 萬名勞工受影響,是史上人數最多的一次放寬。不過,米穀公會提出的「稻穀檢驗收購」、「烘乾作業」等工作納入《勞基法》 84 條之 1 責任制規定,則尚未有結果。
對此農委會農糧署副署長莊老達表示,米穀公會最主要的困難是在盛收期,或是遭遇天然災害搶收作物時,須配合稻農搶收進行加工作業,否則稻子很快就會壞,因此希望勞動部能夠放寬,讓業者能夠有彈性。
莊老達說,目前勞動部仍在就米穀業適用《勞基法》 84 條之 1 做評估,農委會也會盡量轉達產業界的實際需求,繼續溝通。
而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目前針對公會申請仍在進一步研議,暫時沒有時程表。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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