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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106年燃料費期限將至 7月底前繳納還可抽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25 15:32

楊財惠站長指出,若遺失或沒有收到繳納通知單的車主,請到臨櫃補單繳款外,也可透過多方管道繳納。(圖/記者郭瑞萍攝,2017.07.25)

每年 7 月 1 日固定開徵汽、機車燃料費於,繳納期限到 7 月底止。現僅剩一個星期的時間,尚未繳納的車主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旗山監理站楊財惠站長表示,若遺失或沒有收到繳納通知單的車主,除了臨櫃補單繳款外,民眾也可利用 7-11 之 ibon、萊爾富之 Life-ET、來來 OK 之 ok‧Go 或全家便利商店之 FamiPort 多媒體資訊機補單並繳費,或利用下載「監理服務 APP」線上繳納,亦可至監理服務網 (網址:https://www.mvdis.gov.tw/) 申請電子繳納單,請鄉親多加利用。


汽、機車燃料費固定於每年 7 月開徵,尚未繳納的車主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圖/記者郭瑞萍攝,2017.07.25)  

旗山監理站提醒,在 7 月底前繳納機車燃料費,還可參加「電動機車」、「郵政禮券」等好禮第 2 次抽獎,請鄉親把握最後抽獎機會。另外汽、機車一旦確定不堪使用,勿隨意丟棄,記得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燃料費才能按比例計徵至報廢前 1 日,;否則費用一直累計、金錢也將白白損失。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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