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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正規P2P平臺“求監管” 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將出臺

鉅亨網新聞中心


去年政府工作報告中被首次提及的互聯網金融,依舊是2015年全國兩會的熱議話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不僅用“異軍突起”準確點評了互聯網金融,還明確要求“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業內人士表示,總理的講話不僅是對蓬勃發展、草根起家的P2P網貸的一次正名,同時也預示著中國P2P行業發展前景樂觀。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現代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新興業態,近年來發展迅速。但由於監管缺乏,P2P平臺“跑路”事件時有發生,特別是2014年下半年,頻出的負面事件將整個行業推向了風口浪尖。不少專家呼吁,為規範行業發展,應大力加強互聯網金融法規建設。業內人士則普遍認為,隨著行業的逐步規範,P2P行業將在2015年迎來一輪大洗牌。


在本屆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永隆銀行董事長、招商銀行(行情600036,問診)前行長馬蔚華針對互聯網金融率先提出建議,他認為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政策亟待落實,要明確準入和退出規則。同時他也表示,P2P行業是新生事物,需要一定的包容來鼓勵其創新與發展,避免監管過度、過緊而導致行業發展失去活力。

針對馬蔚華的提案,銀客網副總裁李飛認為,P2P行業監管的確是業內外討論許久的話題,且從多方面資訊來看,監管模型其實已經基本形成,等待國家的最終頒布。從行業從業者的角度來講,在行業監管細則出臺之前,互聯網金融自身必須強化自律,助推互聯網金融進一步邁入正軌。

在馬蔚華提案后,全國政協委員、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本屆全國兩會上向媒體表示,規範互聯網金融發展指導意見即將出臺。潘功勝所指的意見,是指央行正在牽頭制定的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此前,潘功勝曾透露將按照“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框架。業內專家預計,新監管法將明文定義P2P借貸平臺的法律性質,並在準入門檻、行業征信體系、多層次P2P借貸監管體系、持續經營監管要求、市場退出機制等方面提出要求。

針對潘功勝的說法,李飛表示,P2P行業一定要設定嚴格的行業門檻,同時對於具體監管措施要松弛有度。互聯網金融具備金融屬性,必須嚴守紅線,同時資訊化科技應用是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最大的差別,所以要鼓勵創新,給互聯網金融留足發展空間。

“事實上,央行、銀監會在這兩年中一直與一些代表平臺做著充分溝通與調研,對於正規平臺來說是‘求監管’狀態,監管政策的出臺對於行業發展一定是利好的。“李飛說,監管細則的盡快落地,不僅有利於增強投資人保護,也能夠給P2P平臺穩定經營預期。但從監管細則出臺到落實,仍需要一定時間過度。因此,由政府部門指導的行業協會等組織能夠在凈化市場環境、推動行業健康發展、增強風險防范能力等方面發揮極大的作用。

李飛最後提醒投資人,監管到位對於整個P2P行業的健康發展將是一個好的引導,但監管政策的出臺並不意味著P2P網貸就能成為一個沒有風險的投資領域,因為並不是所有平臺都具備穩健的風控體系與發展實力,投資人仍需謹慎判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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