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ke引民怨 雙北處置大不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1 10:02
來自新加坡的新創公司 oBike,以「共享經濟」的模式,且主打主打「隨地借、隨地還」的特性攻占台灣市場,但卻不時傳出占用機車停車格,引起民怨。對此,北市府表示,仍然允許 oBike 的存在,但會要求業者適時調度車輛,分散車輛投放,新北市則以強硬方式回應,並在擴大 oBike 禁停機車格的行政區。
北市府交通局長張哲揚指出,依照法律規定,自行車是可以停放在機車格位,而針對占用機車格引發機車騎士不滿的言論滿天飛,甚至有人批 oBike 是都市福壽螺,對此,他坦言,交通局目前只禁止 oBike 整排停放,「換句話說,如果機車格位塞不下的話,他也不會去放,如果有空間的話我們大概允許他點放的方式,不允許整排都放影響到機車族權益。」
他進一步說明,比如一排機車停車格總共有 10 格,那就不能一次都放滿 10 格 oBike,記者追問最多可以放幾台是合法的,他認為 8 台以內都應算是合法,但還是要看當時的狀況而定,並不能概括而論。
不過 oBike 在新北市可就沒這麼幸運了,新北市交通局日前已公告市內 11 個行政區禁止 oBike 停放機車格內,並執行拖吊保管措施,但目前仍接獲大量的亂停現象,經新北交通局勘查,10 日決議在擴增至其他 6 個行政區,目前新北市「禁停範圍」行政區有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永和區、板橋區、新店區、新莊區、蘆洲區、淡水區、汐止區、林口區、樹林區、五股區、泰山區、三峽區、鶯歌區、瑞芳區等共 17 區。
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則聲明,廠商可在 20 天內領回 oBike,領回時每輛車需支付移置費加保管費共 108 元,若公告 3 個月後仍沒領回將依法拍賣。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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