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宣德:媒體報導澄清鉅亨網新聞中心2017-07-10 11:40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6/07/102.公司名稱:宣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6.報導內容:宣德接獲美系電動車訂單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報導所提供之訊息及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相關資訊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內容為準。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南亞塑膠:公告本公司106年6月合併營業額下一篇中櫃6月營收2.25億元年增2.66% 1—6月達12.84億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