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銓電子: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宋家庭/友嘉實業(股)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豪倫電子(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
杭州日翔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
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宋家庭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杭州日翔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16號大街33號4幢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杭州日翔電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日翔軟板科技(股)公司
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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